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元兴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

发布时间:2024-11-05 22:00:43 来源: sp20241105

   中新网 6月19日电 据最高检微博消息,日前,青海省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李元兴涉嫌受贿罪一案,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黄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元兴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黄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2014年至2020年,被告人李元兴利用担任青海省乌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【编辑:于晓】